******人民政府
******委員會15號線、17號線、20號線征地項目征地補償安置的補充公告
?
瀘縣府地公〔2025〕28號
?
******委員會15號線、17號線、20號線征地項目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19年6月6日發布的《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瀘縣2018年第3批鄉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瀘縣自然資公告〔2019〕31號)、2020年7月14日發布的《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瀘縣2019年第3批鄉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委員會15號線、17號線、20號線征地項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補充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委員會15號線、17號線、20號線征地項目建設用地。
******街道神龍村6社(原新坪村6社)、神龍村10社(原五馬村1社、13社)、神龍村13社(原五馬村10社)、神龍村14社(原五馬村11、14社)。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擬征收土地面積、位置、范圍均不發生變化。實際征收土地以批準文件為準。
(三)土地現狀:擬征收農民集體土地總面積76.53畝,其中農用地76.53畝(耕地67.1685畝、其他農用地9.3615畝),建設用地0.00畝,未利用地0.00畝。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補償方式
(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
******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瀘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告》(瀘市府地布〔2023〕1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青苗和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
************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瀘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瀘市府規〔2024〕3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安置對象
******資源局關于貫徹落實《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自然資源廳******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瀘州市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瀘市府規〔2022〕4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五、安置方式
(一)人員安置:采取社會保障安置等方式。
(二)住房安置:此次擬征收土地不涉及農房拆遷。
六、社會保障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收************資源局關于貫徹落實《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瀘市人社發〔2021〕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七、辦理補償登記
擬******服務中心辦理************服務中心依法作出答復。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八、其他事項
******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鎮和村、社(組)范圍內進行公告,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自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7日。
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2025年9月17日截止)提出,實名簽名或******服務中心);聯系人:先鋼,電話:0830-******。書面意見應明確、具體,認為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應予以明示。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
如過半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認為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人民政府將依法組織聽證,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擬征收土地范圍內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本補充公告規定期限內即202******服務中心);聯系人:先鋼,電話:0830—******。辦理補償登記,請相互轉告。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如未按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
附圖:
解壓密碼:123456
?
??????????????????????????????????????????******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