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就以下項目進行國內詢價采購,采購資金已全部落實,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詢價。一、 項目名稱:光纜線路代維項目二、 項目編號:2025-JJDABF-F4033三、 項目概況:
序號 | 服務名稱 | 服務要求 | 服務地點 | 交付時間/服務期限 | 備注 |
1 | 光纜線路代維 | 詳見詢價文件 | 采購人指定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 ? |
1.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談判:不接受;2. 項目預算:40萬
******銀行、保險、電力、電信等法人分支機構,會計師、律師等非法人組織,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法人除外);(二)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隊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資(含港澳臺)獨資或控股企業;(三)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施設備、專業技術能力、質量保證體系和固定的生產經營、服務場地;(五)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六) 參加軍隊采購活動前3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 200萬元以上)等重大違法記錄;(七 )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 行為記錄名單,未在軍隊采購網( )軍隊采購暫停名單處罰范圍 內或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和處罰范圍內,以 及 未 被 “信用中國”(WWW. creditchina, gov. cn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 統 (
****** gsxt. gov. cn )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處罰期內);(八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九 )報價企業應當具備服務履約的能力,在履約環節不得轉包和違法分包,一經發現存在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轉包和違法分包的相關企業均將受到相關處罰。五、詢價文件發售時間、地點、方式、售價(一 )申領時間: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7日,每日上午8: 00-12:00 , 下午15:00-18:00(北京時間)。(二)申領地點:按要求線上申領。(三)申領詢價文件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 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軍隊單位不需要提供);2. 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3.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授權代表身份證和授權代表在報價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不含報價當月)連續3個月由報價供應商繳納社保證明材料的復印件;4. 非外資獨資企業或控股企業的書面聲明(事業單位、軍隊單位不需要提供 );5. 報價供應商主要股東或出資人信息;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條(七)項明確的違法失信名單的承諾書。(四) 申領方式網上發送:報價供應商采取發送電子郵件方式提交報名材料,郵件主題: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公司名稱;郵件內容:列明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姓名及聯系方式;郵件附件:需采用A4紙幅面,將報名材料加蓋企業鮮章,按順序制作成1個 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稱與主題一致,復印侵掃描無效。報名材料審核通過后,采購人向供應商郵箱發送詢價文件電子版;審核未通過的,采購人以郵件形式回復審核情況,供應商可在詢價文件申領時間內重新提交材料。采購人郵箱:
******。(五) 詢價文件售價:免費領取。六、 報價開始和截止時間及地點、方式(一) 報價開始時間:2025年7月31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二 ) 報價截止時間:2025年7月31日10時30分(北京時間);(三) 報價地點: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長征大道9號、贛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5樓開標室(具體詳見當日告示牌);(四) 報價方式:由報價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現場提交報價文件,不接受郵遞等其他方式七、 詢價時間、地點(一 )詢價時間:2025年7月31日10時30分(北京時間);(二)詢價地點: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長征大道9 號、贛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5樓開標室(具體詳見當日告示牌);八、 本采購項目相關信息在《軍隊采購網》上發布。九、 采購人聯系方式采購人:劉先生? ? 移動電話
******有限公司聯系人:胡先生? ? 移動電話:
******686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青山湖南大道暉燕國際大廈2座12樓1203室十一、監督部門聯系方式報名商家向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人咨詢相關投標事項時應當以電話、短信、郵件的方式進行,咨詢時應當錄音或截圖,若有投訴時可通過紀檢監督電話舉報,同時將錄音、截圖等信息發送至紀檢監督郵箱,舉報方式如下:紀檢監督聯系人:葉先生紀檢監督電話:
******709溫馨提示:供應商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應當在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起3日內提出,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人應當在收到質疑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對于能夠自行作出答復的質疑,應當直接給予答復;但是對開標的質疑應當在現場提出,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人應當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對中標(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應當在中標(成交)結果公示期內提出。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示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確的內容以談判文件中明確的內容為準。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