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簽訂基本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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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大足高鐵站文旅商服綜合體及配套設施建設初步設計 |
最高限價(或招標控制價)(元)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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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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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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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有限公司 |
招標人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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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人名稱 |
工程概況 |
合同 工期 |
質量標準 |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 日 ) |
合同簽訂金額(元) |
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 |
履約擔保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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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 |
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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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證書名稱 |
證書編號 |
銀行保函 |
保證保險 |
擔保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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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 |
成渝中線高鐵大足石刻站站區配套工程,擬用地面積385畝。建設內容包括①S302麻雀灣路口至周家院子改線工程;②站南路;③大足區中小河流結余資金(化龍溪高鐵站段)綜合治理工程;④大足高鐵站文旅商服綜合體及配套設施建設。 |
70日歷天 |
工程設計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質量標準, 設計深度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并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 |
2025-6-27 |
****** |
毛曉兵?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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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073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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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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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招標人及中標人對填寫的公示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一致性負責。
2.發布媒介和電子招標交易平臺應當對所發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負責。
3.公示紙質文本須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還應加蓋騎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