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排水管理處污水(污泥)處理在線監測系統運行維護項目項目合同變更征求意見公示
******財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進一步加強市本級政府采購合同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深圳市排水管理處擬對深圳市排水管理處污水(污泥)處理在線監測系統運行維護項目項目合同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現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大眾征求意見: |
采購項目名稱:深圳市排水管理處污水(污泥)處理在線監測系統運行維護項目 合同金額(元):******.60 ******有限公司 |
變更內容描述:(包括變更事項、變更金額、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條款內容變更 (一)原合同第一條第2款“項目內容”變更為: 2、項目內容:水質凈化廠在線監測系統(運維對象包括45個水質凈化廠的95個進出水在線監測子站)及污泥運輸監管系統(運維對象包括41個現場端所有設備)運行維護(詳見本補充協議附件二監測子站清單)。 (二)原合同第一條第3款“服務期限”變更為: 3、服務期限: 2025年1月23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止。該項目為長期服務合同,合同期滿可以續簽,乙方可在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向丙方提出續簽申請,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六個月。丙方可根據項目實施需求和乙方履約情況決定是否續簽,丙方也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前終止合同。 (三)原合同第一條第4款“合同價款”變更為: 4、合同暫定總價:¥23,452,091.00元(大寫:人民幣貳仟叁佰肆拾伍萬貳仟零玖拾壹元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實施本項目所需的試劑、耗材、備品備件、儀器維修、備機備件費用、人工費、交通費、通訊費、保險費、設備儀器費、車輛租賃費、服務和技術費******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本合同采用清單計價,支付上限金額為:¥23,452,091.00元(大寫:人民幣貳仟叁佰肆拾伍萬貳仟零玖拾壹元整),若合同期內工作內容或要求發生調整,則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最終支付金額。 (四)原合同第一條第6款“履約擔保”變更為: 6、履約擔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履約擔保,乙方自主選擇以支票、匯票、本票、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擔保金額為合同暫定總價的5%(即人民幣¥1,172,604.55元)。履約保證金在乙方履行完成合同約定權利義務事項在合同期滿之日起 30 日內按原方式退還,不計利息。甲方逾期退還履約保證金的,向乙方每日償付履約保證金的0.5‰的利息。因乙方原因而未能達到本項目驗收標準或驗收不通過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原合同第一條第7款“更新改造及其費用”取消,不再執行。 (六)原合同第一條第8款“第三方季度比對”取消,不再執行。 (七)原合同第二條第3.3.2.1款“水質凈化廠在線監測系統運維內容”變更為: 3.3.2.1水質凈化廠在線監測系統運維內容 全市水質凈化廠的進、出水口在線監測系統子站及平臺軟件。 監測項目為:流量、pH、SS、CODcr、氨氮、總磷、總氮、自動采樣等。 出水子站監測頻次為:每15分鐘采一次水樣,混合后每1小時檢測一次,監測時間統一為每天 0:00 開始,每周監測7天。按效付費進水子站監測頻次為:每15分鐘采一次水樣,混合后每1小時檢測一次;非按效付費進水子站監測頻次為:每2小時采一次水樣,每2小時檢測一次,監測時間統一為每天 0:00 開始,每周監測7天。 子站運維設備包括建設現場監測基站的所有配套設備,站房、采水系統、預處理系統、儀器設備、數據采集傳輸系統、UPS、防雷設備、光纖、視頻監控設備等。 運維系統平臺的24小時值守及系統軟件維護工作。 水質凈化廠水質監測子站的日常維護,維護使用的藥劑、耗材及設備的維修及配件更換,數據發送系統的維護。 (八)原合同第二條第3.3.2.5款“環保保障”變更為: 本項目產生的廢液由乙方負責組織落實合法處置并保存處置過程的文件、圖片等證據材料。 (九)原合同第十條 “階段性考核評分及處罰”變更為: 階段性考核評分及處罰。詳見附件。 (十)原合同第十二條 “乙方收款賬戶信息”變更為: 乙方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賬號:************7 ******銀行深圳紅樹灣支行 (十一)原合同附件一“詳細分項報價”變更為: 1、詳細分項報價表:取消詳細分項報價表中序號第1款“中心站服務器維護”、序號第7款“更新改造費用”、序號第8款“第三方季度比對、地磅檢定費用”。 序號第4款“水質凈化廠在線監測子站點運維”變更為:數量48套出水子站和數量5套的進水(按效付費)子站統一單價;數量42套的進水(非按效付費)子站統一單價。詳見本補充協議附件一表1:詳細分項報價表。 2、水質凈化廠在線監測子站點運維明細報價表:變更為2份子表:分“水質凈化廠出水在線監測子站點、按效付費進水子站點運維明細報價表”和“非按效付費進水子站點運維明細報價表”。詳見本補充協議附件一表2:水質凈化廠出水在線監測子站點和按效付費水質凈化廠進水在線監測子站點運維明細報價表和表3:非按效付費水質凈化廠進水在線監測子站點運維明細報價表。 (十二)原合同附件二第1條“水質凈化廠監測子站清單”變更為: 監測指標為COD、氨氮、總磷、總氮、pH、SS、流量、采樣器,共有95個子站, 其中47個為國控水質凈化廠的出水子站安裝有國發平臺數據采集及傳輸儀。詳見本補充協議附件二表1:水質凈化廠監測子站清單。 (十三)原合同附件二第2條污泥運輸監管系統監測子站清單“每個子站運維設備清單”變更為:詳見附件。 (十四)新增“智慧水務33套重金屬在線監測儀表清單”詳見附件。 運維要求: 1、巡檢和維護 (1)嚴格按照設備維護保養要求及相關規范進行設備運行和維護。 (2)每周不少于1次進行所有監測子站現場巡檢和維護。 (3)檢查各儀表的試劑是否有效,按相關要求定期添加、更換分析試劑。 (4)按照設備的要求定期更換管路、易損件、耗材等。 (5)檢查采樣情況,檢查內部管路是否通暢,清洗柜體內外,儀器自動清洗裝置是否運行正常,檢查各自動分析儀的進樣管和排放管是否清潔,必要時進行清洗。 (6)檢查站房內電路系統、通訊系統是否正常。 (7)檢查監測系統采樣口外圍情況、接地情況、防雷措施等是否正常。 2、故障維修 (1)主要監測儀表及數據采集設備若出現故障,24小時內應修復,24小時內不可修復的,應及時向甲方報備,并以每隔6小時的頻次進行手工采樣及送水樣至實驗室檢測。 (2)嚴格按照設備的要求進行維修。 3、質量控制 (1)儀器校準:對分析儀每周至少進行1次校準,若校準不通過,應及時查明原因,解決儀器校準不通過問題,直至儀器校準通過為止。 (2)標液核查:對分析儀每月至少進行1次標液核查,若核查不通過,應及時查明原因,解決儀器核查不通過問題,直至儀器核查通過為止。 以上工作內容不另外計算費用,甲方不需要另外支付費用。 |
變更的理由及相關說明: 甲、乙方于2025年1月22日簽訂了《污水(污泥)處理在線監測系統運行維護項目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結合財政預算核減實際情況,鑒于原合同關于乙方工作內容需要調減,且原甲方合同權利義務需要全部轉讓給丙方,現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根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相關內容,特訂立補充協議。 |
征求意見期限:從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8日(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
采購人:深圳市排水管理處 ******街道1098號水源大廈 傳真: 合同備案機構:深圳市財政發展綜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景田東路9號財政大廈附樓 聯系電話:0755-****** |
備注: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以實名書面方式(包括聯系人、地址、聯系電話)將意見反饋至采購人和深圳市財政發展綜合保障中心。 |